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促进我院党政领导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一、院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是所在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责任;要对贯彻党中央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规定,贯彻院党委部署和指示,建立健全贯彻《实施纲要》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抓好教育、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二、担任副职的领导干部要协助正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并对正职负责;要按照班子成员的分工确定分管范围的职责;要对分管的人员
发生违纪违法案件和正职交办的党风廉政工作任务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院要在院党总支统一领导下,坚持反腐倡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院”,逐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健全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各项规定,规范行为,重视源头防控,做到教防领先。
四、领导要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认真履行区域责任,防止发生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五、要切实搞好院务公开,努力畅通监督渠通,重视和处理好师生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及时解决群众的热点问题。
六、院廉政监督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在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组织协调作用,严肃查处腐败案件。
七、领导干部发生违纪违法案件,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根据情况,追究该单位领导的责任。
八、领导干部本人发生违纪违法和不廉洁行为,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查究。责任区详细分工
徐国辉:负责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全面廉政建设工作。
罗香怡:教学工作。
李俊勇:学生管理。
刘 芳:办公室。
刘传东:工会。
车立新:教学效果检测。
张新:实验室管理监督。
李 伟:电子教研室工作。
白城师范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