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职责范围》。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是本单位的政治核心,在具体工作中要履行下列职责。
1、 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决议。
2、 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3、 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行政管理、学生管理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4、 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指导党支部工作。
5、 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6、 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要求,负责组织发展工作。
7、 负责本单位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8、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统战工作和纪检工作。
9、 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
10、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书记岗位职责
1、 负责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全面工作。
2、 主持制定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 负责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发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
4、 指导各党支部书记完成基层党支部工作。
5、 参加院务会。
6、 支持行政领导完成本单位的行政工作。
7、 负责本单位党员、干部、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8、 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书记岗位职责
1、 协助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完成各项具体工作。
2、 主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本单位学生评优、奖励、量化考核及违纪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3、 制定并执行本单位学生工作计划。
4、 参加院务会。
5、 负责本单位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6、 负责本单位勤工助学的指导和特困生的困难补助工作。
7、 主管本单位团总支和学生会工作。
8、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党总支
2018年3月